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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王维洛:“崛起”的中国无干净水可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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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6 05: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贴]王维洛:“崛起”的中国无干净水可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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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个回复谦卑999 于 2010/3/1 17:56:02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五十多年来,卫生部和建设部为争夺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权利不断争斗。中国不是水质标准二十多年没有更改,而是二十多年不断地更新改革,从而失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权威性。2006年卫生部制定了新的饮用水水质标准,2007年7月1日开始执行,这个标准可以与欧盟的饮用水水质标准相比,可惜没有执行。中国自来水水质差的原因是原水水质差。2007年全国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为3028.96万吨,足以将中国全部水资源污染,污染程度将超过当年莱茵河污染,不能作为饮用水源用。中国“崛起”了,但是“崛起”的中国却无干净水可喝!
  最近两条报道引起民众的注意,一是中国水污染的指标性数据化学需氧量为过去公布数据的两倍多(参见:张力军: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获四项成果,http://env.people.com.cn/GB /10957171.html);一是中国每年因饮水引起的致病、死亡的直接损失已经超过当年GDP的1%(参见:中国自来水隐患,www.100ye.com/senseshow/958338.html)。请注意,这里只计算了直接损失,没有包括数量更大的间接损失。全国大面积的严重水污染,导致了中国没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水源,居民饮用水中多含有致病、致癌、致畸的物质,人们每天饮用含这些物质的水,生病、提前死亡是必然的结果。
  一、八龙治水,卫生部和建设部争夺制定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权利
  中国的水管理是八龙治水(有说九龙治水),农村人口的饮用水归农业部管,城市自来水供应归建设部管,饮用水水质标准由卫生部制定,而饮用水水源的质量标准由环保局负责。
  都说人民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制定和执行饮用水水质标准应该是责任多于权利。但是人们看到的只是,五十多年来,卫生部和建设部为争权而不停地争斗,国务院对这种争权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毫无作为。用温家宝的话说,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1954年卫生部制定了“自来水暂行标准草案”,有16项指标,于1955年5月开始试行。
  1959年建设部和卫生部共同颁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一共有23项指标。
  1976年卫生部制定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985年卫生部再次制定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35项指标,这套指标于1986年10月起执行。
  1993年建设部制定城镇供水行业2000年水质指标,一共有88项指标。
  1995年卫生部和建设部曾尝试共同对饮用水水质标准进行修订,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1997年卫生部和建设部再次联合对饮用水水质标准进行修订,未能成功。
  2001年卫生部制定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该规范有水质标准96项。
  2005年建设部批准发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2006年卫生部制定了新的饮用水水质标准,2007年7月1日开始执行。
  有中国人抱怨中国饮水水质不高的原因是,中国至今依然使用1985年制定1986年执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没有与时俱进。
  这个评论不准确。事实是,从1985年以来,卫生部和建设部不能“和谐”地共同制定一套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而是各自不断地与时俱进,不断地改革创新,不断地更改饮用水水质标准,使得饮用水水质标准失去其权威性。当主管部门热衷于权力争夺,不可能再有精力来管理饮用水水质。
  二、中国有与欧盟相比的饮用水水质标准,可惜没有执行
  2006年卫生部参照联合国卫生组织、日本、美国、欧盟的饮用水水质标准,制定了新的饮用水水质标准,2007年7月1日开始执行。据说新标准的最大好处就是将原来的35项指标增加到106项指标,与国际接轨了。
  但是卫生部的这套饮用水水质标准生效两年以来,在实践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应用,并没有对改善自来水的水质起到任何作用。表面的理由是,各水厂没有相应的检测设备,无法完成106项指标的检测。背后的原因是,各城市的水厂下属建设部管理,而不属于卫生部管理。
  笔者将这个卫生部的标准与欧盟的水质标准做了简单的比较,发现这套标准和欧盟的标准一样严格,如对总大肠菌群、对铅、砷、镉、铬等重金属的标准。如果中国政府能真正地在全国范围内,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认真地执行这套标准,这将给全中国人民造福。从此,中国再也不会有因水污染而产生的癌症村,中国再也不会有因水污染而铅中毒的儿童群。但是严酷的事实是:中国没有一个城市的水厂生产的全部自来水,能够达到这个标准。只有部分城市的水厂中的部分自来水(特供区域的自来水),能够满足这个标准的要求。
  虽然这套饮用水水质标准和欧盟的饮用水水质标准一样严格,但是这套标准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特色。卫生部在标准使用上留出了后门,将需要检测的106项指标分为两类,一类是所谓的常规指标,一类是非常规指标。分类的具体确定,什么是常规指标,什么是非常规指标,都由当地政府决定。这样,一个已经与国际接轨的饮用水水质标准,增加了中国特色后,又和国际脱轨了。
  有了这个中国特色的分类,符合标准的指标,比如水温、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等指标都可以被当地政府定义为常规指标,可以公布,可以发表;而不符合标准的指标,比如总大肠菌群、铅、砷、镉、铬等重金属含量,都可以被当地政府定义为非常规指标,不需要检测。不需要检测的指标,自然就不存在超过标准的问题,也就不存在不合格的自来水。当然不检测的指标,没有结果,也是无法公布的。
  三、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
  前面谈了饮用水质标准,是指出自来水厂的水质标准。有人认为,中国自来水水质差的原因是自来水厂的设备和工艺太落后,使用的是百年前的老技术。可是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水厂,绝大多数使用的也是百年前的老技术,也是老三套,絮凝、过滤和消毒。为什么发达国家的自来水水质就好?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自来水厂的设备,而在于进入自来水厂加工的原水的质量。好钢来自好铁,好的自来水来自好的原水。
  中国自来水厂的原水主要来自地表水,如河流、湖泊和水库等。在中国,地表水水质标准,既不归卫生部管,也不归建设部管,而是归环保部管。地表水按水质好坏分为五类,一类最好,五类最差。按照规定,一类至三类水可以作为自来水厂的原水,称为自来水厂的水源。
  卫生部制定了和可以与欧盟相比的饮用水水质标准,但是环保部制定的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则标准很低,与欧洲的指标不能相比,与卫生部的饮用水水质标准也不配套。
  2009 年中国发生了多起儿童铅中毒事件,谈铅色变。这里就先说说水中的铅含量标准。卫生部制定的饮用水水质标准规定,铅含量不准超过0.01mg/L;而环保部制定的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三类水)铅含量为0.05 mg/L,后者为前者的五倍。由于传统的自来水处理技术中没有专门的除铅设备,原水中的铅含量不会自然地从0.05 mg/L降低到自来水的0.01mg/L。所以采用三类水作为自来水厂的原水,很难达到卫生部的饮用水水质标准。
  又比如说砷,就是俗话说的砒霜,卫生部制定的饮用水水质标准规定,砷含量不准超过0.01mg/L,而环保部制定的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一类水)砷含量为0.05,后者为前者的五倍。还有氰化物,卫生部规定0.05mg/L,环保部规定(三类水)氰化物0.2 mg/L,后者为前者的四倍。不经过特殊处理,这些有害物质不会自己消除或者减少。
  原水质量不好,那么出厂的自来水质量也不会符合卫生部饮用水水质标准的要求。怎么办?那就采用中国特色了,将自来水中铅含量或者砷含量或者氰化物含量作为非常规指标,不做检测,不合格的自来水就成为符合标准的自来水了。中国城镇居民每天喝的正是这样的“符合标准"的水。
  因此,中国大面积严重的水污染是导致自来水质量差的最主要原因。
  四、只涨的是水价,不长的是质量
  2009 年,中国全国各地水价大涨,涨价的水平在15%至30%。提高水价的理由之一就是和国际接轨,水费支出应该占居民收入的3%,就是涨价的理由。不知道这个比例专家们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反正德国的水费支出不到居民平均收入的3%。中国内地的水价已经超过香港,和美国的水价差不多。既然是市场经济,就应该谈谈质量和价格的关系,谈谈中国自来水水质和外国自来水水质的差别。
  身居国外的中国人,回中国探亲访友,碰到的第一个大问题就是饮用水,质量太差。来自水管的自来水是断然不能喝的,就是瓶装矿泉水的质量也有问题。按照现行的卫生部制定的饮用水水质标准,饮用水中不能检出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可是原水有那么多大肠菌群等,就是加再多的漂白粉,也杀不死它们。在中国的自来水里,有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等,只是检测部门不检或者检“不出”而已。
  五、“崛起”的中国无干净水可喝
  都说南非的水质差,埃及的水质差,这是两个还没有崛起的非洲大国。但是号称已经“崛起”的中国,其水质还不如南非和埃及。在联合国科教文组织2006年发布的一个世界水环境排名榜中(一共122个国家),中国排名82位,南非排名47位,埃及排名62位。这个排名还是根据中国政府几年前发表的数据,而不是根据中国政府最近发表的水污染数据。南非贫民窟中的自来水(南非法律规定,必须有自来水供应)的水质,也比中国的自来水水质要好,喝那里的自来水起码不会拉肚子。
  根据中国最新的污染源调查,2007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为3028.96万吨。这个数据是过去公布数据的两倍多。据说是过去没有把农业对水的污染统计进去。
  3028.96万吨化学需氧量是一个什么概念?
  中国的水资源总量为27100亿立方米,如果把这3028.96万吨化学需氧量平均分摊到水资源总量上,每升水的化学需氧量为11 mg。当年德国莱茵河严重污染,其中一项指标就是化学需氧量超过10mg/L。台湾的学者抱怨,台湾的某些河段的化学需氧量超过10mg/L。
  按照中国环保部制定2002年的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如果每升水的化学需氧量为11 mg,这水还符合一类水和二类水的标准。而按照中国1988年的地表水水质标准,每升水的化学需氧量为11mg就是四类水,不适合作为饮用水源,只能作为农业灌溉用水。在当今世界上,在越来越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今天,提高标准是一个趋势。只有在中国,为了掩盖水污染的严重局面,降低了地表水水质标准,使得过去不适合饮用的污染水,成为了“可做饮用水源”的水。这也是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用这样的水做自来水厂的水源,能生产出合格的自来水吗?
  中国“崛起”了,但是“崛起”的中国无干净水可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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