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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投身检察工作,现任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的胡建清,近日荣获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称号。
从门外汉到优秀侦查员
1995年,胡建清踏进了仙游县检察院庄严的大门。当初,面对反贪这一新的工作领域,胡建清感到茫然,其他干警在审讯、收集证据,他只能做做帮手,没啥主见,更谈不上侦查策略。
“我一定要尽快熟悉业务,迎头赶上,成一名优秀侦查员!”胡建清暗下决心。他从犯罪构成入手,不断充实自己的刑事学知识;通过学习社会学和心理学,提高自己的侦查能力;同时通过函授,全面学习政法专业知识。通过几年来的学习和实践,很快胡建清从门外汉成长为优秀的侦查人员。10多年来,他所在的办案组共主办案件23件,其中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10件,涉案人员处级以上4人,涉案总金额475万元;参办案件30多件,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70多万元。2005年度他获得“优秀公务员”和省优秀二级侦查员。这次在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第二届“百优双十佳”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胡建清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表彰。
讲技巧重效率
“运用侦查技巧,提高办案效率”,这是胡建清的工作追求。2006年,莆田市“两会”召开前夕,市检察院将一人大代表联名举报的荔城区黄石镇派出所某所长受贿线索交给仙游县检察院办理,胡建清等4名反贪局骨干被指定办理该案。由于举报线索涉及时间长,且涉案人员是长期从事侦查工作的老公安,办理此案颇有难度。
决不能让涉案人员逍遥法外。办案人员乔装打扮,深入黄石镇走街串巷,访查线索。经过缜密的初查,两天后他们即获取该所长任职期间利用职便收受生产假冒运动鞋的老板黄某的巨贿。黄某因涉案被关押,经胡建清耐心开导,黄某供认其曾向黄石镇派出所陈某及荔城区公安局长吴某 副处级 行贿的事实。
乘胜追击,他们内查外调,获取了充分证据,进一步深挖余罪,扩大战果,破获了吴某受贿74.5万元重特大案件。
一年“五一”前夕,某一知情人报案称,仙游运管所内部4本“的士”营运证价值几十万元去向不明。案情就是命令!以胡建清等人为主的专案组,立即行动,分析案情,制定侦查方案,假日期间深入“三峡”移民区进行外围调查取证,终于发现了重要线索,仙游运管所的4本“的士”营运证被窃取与莆田市交通局副局长黄某 副处级干部 有关。
他们连夜召开案情分析会,连续作战,立刻审讯仙游县运管所所长陈某。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陈某终于供出了伙同黄某、陈某共同窃取4本“的士”营运证的犯罪事实,并交代了将4本证分别出租给莆田某公司。专案组成员马上前往莆田取证截获4本营运证,并敦促三案犯如数退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9万余元。
党和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打铁更须自身硬。处在反贪工作第一线,胡建清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保证廉洁从检”。他以共产党员和检察官的双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杜绝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他经常说:“再铁的关系,再多的金钱,也不能撼动原则、法律和国家利益。如果非要在友情和原则中间选择,我一定是选择后者。”
职务犯罪嫌疑人大部分位高权重,社会关系复杂,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他们千方百计地利用关系网,干扰办案,给反贪侦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困难。多年来,为了肩上那份沉甸甸的责任,胡建清不畏艰辛,冲破干扰,历经周折,办好案件。他每经手一起案件,都能认真分析线索,找准入口,制定侦查策略和侦查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彻底打乱贪官的思路和阵脚,实现出奇制胜。
由于拥有过硬的侦查本领和坚定不移的信念,胡建清经常被抽调参与上级专案办理,多次被抽调参办和主办省纪委、省院的重特大经济案件,无论何时何地办理何案,他都始终以党和国家人民利益为上,与周围同志团结一致,并肩战斗,出色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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