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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看点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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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近日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拉开了序幕。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等国土部相关政策出台后,广东再制定实施细则,或将先在广州、深圳开始试点,再全省铺开。(4月14日《南方都市报》)
  在今年两会期间,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就表示要建立不动产部际联席制度,编制统一调剂,6月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解决全国不动产信息混乱的现状,当不动产信息汇总到一个平台上之后,公众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期待就不仅限于对《物权法》实施的推动作用,这项制度的建立应该为反腐败创造条件,应该为抑制房价做出贡献,应该为征收房产税提供基础。广州、深圳的试点工作似乎让公众看到了房姐、房叔、房祖宗们惶惶不可终日的窘态,似乎看到了炒房者辗转反侧的焦虑表情。可以说对反腐、抑制房价的积极作用是公众对不动产统一登记最大的期待,也是这项制度最具魅力的价值所在。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之后,能否起到反腐败、抑制房价的作用,关键不在于信息是否完整统一,而在于信息是否能够公开,简言之,普通公众能否查询他人的不动产信息。信息能否公开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能否起到反腐败、抑制房价作用的关键,也是这一制度的看点所在。不动产信息之所以至今才走向统一登记,其原因包括既得利益者的阻挠,包括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等等,如果统一登记的不动产信息不能被公开查询,那么公众也就无法对腐败和投机进行有效监督。
  因此仅仅对不动产统一登记,还远不能有效打击腐败和投机行为,必须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的公开制度,不动产信息是个人隐私还是政府信息,从《民法通则》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角度来说还不好定性,如果属于个人隐私,公众自然无法查询,也就不能监督,当然,也不能归于政府信息,其内容毕竟不涉及公权力的行使。
  不动产统一登记必须建立公开查询制度,在保护个人隐私及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前提下建立查询申请制度。对于领导干部公示其不动产查询方式,让任何人都可以查询,以此克服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的弊端。税务部门征收的房产税也要及时公布明细,公民还可以根据个人利益需求,例如房屋买卖双方可以申请查询对方的不动产信息。只有通过制度保障信息的公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才能保障不动产交易的安全,才能在反腐败、反投机炒房、建立房产税征收基础等方面实现其应有的价值。(刘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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