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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武装巡逻,给力!(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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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5 11: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切实提升社会面动态管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公安部日前部署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力加强社会面防控,实行武装巡逻、动中备勤,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3月17日 《人民公安报》)
  在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恐怖暴力犯罪活动时有发生,社会治安秩序受到严重挑战,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影响的当下,公安部迅速作出部署,采取武装巡逻警务模式是非常及时和正确的,体现了公安部坚持打击暴力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决心。
  此举一是体现了民意主导警务的理念,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民警必须始终坚持以民意为导向,做到“民有所呼,警有所应,”警力跟着警情走。在公安民警携带警械巡逻不足以对暴力犯罪分子形成威胁的情况下,采取武装巡逻显然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大增。同时,此举提高了应对突发暴力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今年以来,在云南昆明、新疆等地发生了多起暴力恐怖分子滥杀无故群众的暴力事件。暴力恐怖事件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在国内外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对暴力恐怖分子仁慈,就是对人民犯罪。广大民警必须以时不我待的迫切感,迅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应对,在积极做好情报信息收集工作的同时,必须加强包括武装巡逻在内的全时空、全天候预防措施。唯有如此,才能打压暴力犯罪空间,形成对暴力犯罪露头就打的态势,才能真正把暴力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武装巡逻不仅保护人民的安全,同时也是保护民警自身安全的需要。民警手中有枪就掌握了制服暴徒的主动权,一旦遇到暴徒反抗,那么民警就可以迅速予以打击,将其制服。实现以小的代价,换取大的胜利。此外,还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要在加强宣传和教育人民群众提高反恐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深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治安防控新机制,使违法犯罪分子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无处藏身”。
  当务之急,广大民警要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按照“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总体要求,本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以快制动,有效控制”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动态社会环境下的新型警务模式,着力形成动静结合、相互呼应、整体联动的全时空巡逻防控网络。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公安部的统一领导下,全警上下拧成一股绳,一定能够履行向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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